2004年10月1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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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鲜生意”狂骗九千万元
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钟法

  本报讯 当身披“生意兴隆”的杭州舟山大厦承包人、杭州鑫舟山海鲜城老板“光环”的周玉君开口借钱说是投资时,有多少人会想到,自己拿出大把大把的辛苦钱竟是送羊入虎口?10月11日,非法集资人民币4765.51万元,港币2.4万元、美元1.76万元的周玉君,一审被杭州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。
  周玉君虚假出资成立了鑫洲山汽车有限公司,并开办了不少饭店、酒楼,苦心营造出生意兴隆、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。然后,周玉君以做海鲜生意、开饭店、投资二手车市场等为由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先后在杭州、北京等地向40多名被害人非法集资,并通过他们向社会上更多的受骗人非法集资,金额累计人民币8595.15万元、港币2.4万元、美元1.76万元。除向被害人返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外,还有人民币4765.51万元、港币2.4万元、美元1.76万元被其挥霍殆尽。
  杭州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周玉君提起了公诉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周玉君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,并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,应予以严惩,故作出如上判决。